桂林留学移民网 - 智慧教育@留学移民专家

办理美国留学签证,关于214B条款剖析

 

什么是214b 条款?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美国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像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214(b)条款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一部分,它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签证申请人必须分别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101(a)(15)(B)(F)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据214 (b) 款拒签。造成此种拒签最通常的考虑是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签证官的工作并不容易。他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一个签证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得到一个短期的签证。在简短的面谈和审阅了签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牢固约束力的证据之后,大部分的申请都会有结果。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

 其实在很多情况,签证官给出一些诸如工作年限不够,没有结婚,没有牢固约束力等所谓的拒签理由,究其原因,就是不能证明自己具备非移民资格。

 从这里大家就可以知道,如果当天不能被授予签证,有可能是因为214b,移民倾向被拒签。因此,拒签的案子,要针对这一条款补充足够的文件。作为多年从事留学移民签证的从业顾问,我们会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来达到签证官的要求,从而让客户顺利获得签证。

 

       美国留学咨询热线:07773-2880055

 

友情链接: 雅思考试中文官方网站 雅思网上报名 - 教育部考试中心 教育部考试中心托福网考网上报名 sevis fee网站 澳大利亚移民局 美国领事馆-广州 加拿大移民局 桂林英语考试资料库 英国驻北京大使馆
Copy right 1999-2008 桂林留学移民网 Powered By GLZHJY.com
咨询电话:0773-2807728 139O773O826
桂林市智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托福移民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0号8楼805室,邮政编码541002
桂公网安备 45030402000074号 ICP:桂ICP备17005303号-1